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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交通肇事罪律师咨询电话,撞伤动物算肇事逃逸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5 17:49:05

渣土车与牛相撞,谁之过?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这样的案例虽然不多见,但是车辆与宠物猫狗引发的交通事故却屡见不鲜,这样的事故也让驾驶人很困扰,到底责任怎么判定?交警部门也专门对此予以了剖析,希望能对广大驾车人有所帮助。

渣土车与牛相撞

渣土车与牛相撞,交警最终这么判了

8月5日上午,南京高新区交警中队接到市民报警称,辖区福英路上一辆渣土车与一头牛发生了碰撞事故。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牛躺在路边奄奄一息,渣土车车头受损,无人员伤亡。

牛主人周某反映,他当时牵着牛打算沿斑马线穿过马路到对面草地喂食,一边示意过往车辆让行,一边加快速度往对面走。就在这时,一辆渣土车疾驰而过,随着惨叫声,牛倒下了,所幸周某在前方牵牛绳,快了几步,没有在事故中受伤。后经了解,渣土车之所以撞上去,是因为驾驶员手机响了,他分神去拿手机,等发现眼前这个“庞然大物”时,刹车不及撞了上去。该起事故由于驾驶员分心所致,渣土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撞上动物,不管不顾可能变成肇事逃逸

车撞牛的事故并不多见,可与宠物猫狗引发的交通事故却屡见不鲜。如今,猫狗越来越常见,一些小动物在脱离主人的牵引时会时不时冲上马路,和车辆来上“亲密接触”。

7月30日下午,在莱茵达路金箔新村小区,一辆小车拐弯进车库时,疏于观察撞到小狗,所幸小狗只是腿部受了皮外伤,当时小狗拴了牵引绳。无独有偶,芝兰路上也发生一起小狗遭碾压的交通事故,当时,这只小狗在人行道上陪主人散步,可能被过往车辆鸣笛声惊吓到,小狗在没有任何牵引的情况下突然蹿向快车道,惨遭正常行驶小轿车碾压。

交警提醒,撞到宠物犬只等,一定要及时停车查看、报警,如果主人不在现场,要及时把受伤的小动物送医救治,千万不能不管不顾,否则可能按照“交通肇事逃逸”处理。

涉及宠物的事故责任究竟如何认定呢?

那么,涉及宠物的事故责任究竟如何认定呢?

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三条之规定:对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对此类事故中,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据此,以狗为例,对于“车撞狗”事故责任划分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各方的责任:

1、车辆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和过错,狗未用束犬链牵领的可认定狗主人全责。

2、如果车辆驾驶人或者乘车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根据车辆驾驶人、乘车人和狗主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3、对经过调查无法确定狗主人的情形,记录调查得到的事实,将认定书交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并根据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4、对被撞狗确无主人,且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可按照意外事件处理。

来源 | 通讯员李倩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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