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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找处理非法经营案律师报价,稀土老板行贿部级官员案二审,控辩争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8 14:06:52

“我本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我要侵占公司资金干什么?设小金库是用于打点关系、发放员工福利等。”在法庭上,被控单位行贿罪、行贿罪及职务侵占罪的内蒙古知名稀土民企老板马永茂辩称。

马永茂及其单位行贿的两名高官,正是2019年领刑的“首虎”、苏荣前下属、江西省原常委莫建成,以及包钢集团原董事长周秉利。

12月20日,马永茂辩护律师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于12月17日开庭的马永茂案二审中,控辩双方就马永茂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展开了激烈辩论。辩护人称,马永茂行贿莫建成的款项基本出自公司小金库,不构成职务侵占。

马永茂案将择期宣判。

稀土老板设小金库行贿高官

作为内蒙古最知名的稀土民企老板之一,马永茂曾经有太多头衔: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总经理、包头市人大代表、中国稀土学会理事、内蒙古稀土行业协会副理事长等等。

2017年1月10日,马永茂被吉林通化警方抓获,次日因涉嫌行贿罪被通化市二江道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两个月后的2017年3月17日,包钢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周秉利被采取强制措施。2017年8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莫建成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履历显示,莫建成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了38年,官至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2010年4月调任江西,先后任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省长,江西省委副书记;2015年12月,调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

据河北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一审查明,华美公司以及总经理马永茂,为感谢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莫建成,在为该公司跨区缴税、拨付财政补贴款、提高企业影响力等事项上提供的帮助,也为了维系好与莫建成的关系,以便日后有事能找莫建成继续帮忙,于2007年至2016年间,由公司原总经理马永茂在包头、北京等地,多次给予莫建成及其子莫杨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04.98万元。

法院还认定马永茂为感谢周秉利在任包钢集团董事长时的帮助,送给周50万美元。2019年8月11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显示,周秉利因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马永茂案一审判决中,行贿周秉利,被定为马永茂个人行贿;而行贿莫建成被定为单位行贿,马永茂犯单位行贿罪。

2019年1月23日,莫建成犯受贿案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法院查明,2000年至2017年,莫建成在内蒙古、江西、财政部任职期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59万余元。

据马永茂辩护律师张昊介绍,案件材料显示,华美公司设有一个小金库,行贿莫建成的款项便出自这个小金库。

二审焦点:设小金库是否职务侵占

一审法院认定,马永茂利用担任华美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自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间,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发票,“采购”生产用原、辅材料耗材,提高生产成本等方式陆续套取人民币8888万元,除缴纳税金1002万元外,剩余7885万元全部由其个人非法占有,构成职务侵占罪。

2019年6月28日,河北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一审以马永茂犯单位行贿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但马永茂不服,提出上诉。12月17日,该案在河北张家口中院二审开庭。二审中,上诉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核心焦点。

马永茂的辩护人认为,马永茂主观上没有侵占公司资金的意图,客观上也未将公司资金据为已有,套取的资金进入华美小金库仍然属于华美公司,华美公司账外资金池(小金库)有多个专门财务人员管理、使用,小金库提取的现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支出,比如发放员工奖金、福利、行贿及公司招待支出,“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来看,小金库支出费用共计 1.13亿余元,其中给员工的奖励近9000万、食堂福利支出 410万、向莫建成行贿 1004万及支付虚开发票产生税金1002余万元,支出远超一审法院认定的8800多万元。”

辩护人认为,马永茂涉嫌“职务侵占”的行为系典型的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应当辩证、全面、客观、历史看待,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政策精神,不应作为刑事犯罪处理。而检方认为,即使马永茂把侵占的钱用于公务支出,也不影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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