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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找聚众斗殴罪辩护律师业务,不给加工费,能扣押家具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4 23:52:35

户口和父母放一起不给他安置过渡费

陈先生:我一家四口的户口还和父母放一起,户主是孩子的爷爷,但是我们不住一起。我们老家拆迁了,孩子爷爷一个人领走了全家的拆迁安置过渡费。我两个小孩上学需要用钱,目前还在外租房居住,我问父亲要安置过渡费,父亲不愿意给,说我们不实际居住,只是户口放一起。我打听得知,安置费是按照户口本上所有成员数给的,每个人都有。请问我该怎么办?

张律师:拆迁安置过渡费应当由全体被拆迁人共同享有。虽然你家户主是孩子的爷爷,但如果你们都属于被拆迁人,就都有权享有过渡费。你可以要求孩子爷爷返还属于你们的过渡费份额,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提起诉讼。

不给加工费能扣押家具吗?

卫先生:我帮别人加工制作全套家具,对方提供材料,我负责加工,但是对方一直拖欠加工费不给。当初说好的先支付三分之一,完工后再支付三分之二,现在基本完工了,对方也看过了完工后的成品家具,但就是不给剩下的加工费。对方还让我尽快送货,请问我能扣押给他制作好的家具吗?算不算违法?

张律师: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因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你与对方的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如果对方不依约支付合同价款,你有权行使留置权。你扣押家具的行为是合法的。

孩子被同学推倒摔掉半颗门牙

韩先生:儿子今年7岁,前几个月在学校课间休息时,被同班一个同学从后面给推倒了,摔掉半颗门牙。学校调解无果,对方家长不愿承担责任。请问该由谁担责?

张律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例中,小孩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你首先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不承担责任。其次,如果学校不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同母异父的姐姐能继承父母房产吗?

楚女士:我父母都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是他们共有的,没有留下遗嘱。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但是我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是我妈妈和以前的丈夫生的,姐姐平时不跟我们一起住,早就没有爷爷奶奶了。请问姐姐能继承我父母的房子吗?

张律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你父母留下的房产中,你姐姐虽然无权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但有权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因为你和你姐姐都属于你母亲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所以,这套房子,你姐姐有四分之一份额,你有四分之三份额。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张孝明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徐州市十佳辩护律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徐州市十佳消费维权人物、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州十佳出庭律师,荣获第二届徐州市优秀法律(法学)人才荣誉称号,曾经多次被评为“徐州市优秀律师”。执业二十二年来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公司业务、建筑与房地产、工伤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及保险等领域。

协办: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江苏典锐律师事务所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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