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工伤怎么找律师要写什么材料,工伤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4 23:30:30

工伤待遇赔偿诉讼,应属于劳动争议,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都必须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因此,要就工伤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工伤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一、工伤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需要备齐下列材料并经过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诉:

  1、必须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后认为伤情严重的,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凭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病例资料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的前置程序;

  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备齐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仲裁裁决书、相关病历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和用人单位企业信息等作为立案必备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诉讼时的原则是什么

  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起诉时,必须向法院提出具体的权利主张及其初步的理由和根据。诉讼请求就是起诉人想通过行政诉讼所要达到的目的。诉讼请求可以是要求认定机关受理认定申请、作出认定决定或者变更认定决定。

  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则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等就不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提起行政诉讼,还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三、提起工伤诉讼的首要条件

  提起诉讼的人或单位必须要具备原告资格。

  对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原告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监护人也可以提起此类行政诉讼。

  对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行政复议不服的,原告是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伤职工的监护人也可以提起此类行政诉讼。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被委托的人就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范围是: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人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工伤起诉需要什么证据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我们要凭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病例资料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的前置程序。

来源:找法网、灵寿普法、今日头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