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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湖北人被辞退找律师,疫情背景下,公司能否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辞退员工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4 12:48:07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在目前疫情背景下,加之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不少公司都面临竞争和生存的难关。所以近段时间不少公司都以经济性裁员作为辞退员工的理由。但是经济性裁员属于劳动合同的批量解除,涉及群体劳动者的利益,法律规定更为严格。

一、经济性裁员的适用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1.依照用人单位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经济性裁员的数量限制

我国法律规定构成经济性裁员必须要一次性解除法定储量的劳动合同,即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用用人单位总人数10%以上。这是经济性裁员的数量限制,少于这个数量的用人单位不能依据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单个解除劳动合同。

三、经济性裁员的范围限制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适用经济性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四、经济性裁员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等规定,用人单位需裁减人员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分的意见;

5.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并为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北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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