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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协议有效吗,交通事故能不能协商处理结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4 03:07:09

交通事故当然可以协商处理,但这里讲的协商主要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如果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财产损失损害赔偿部分达成协议后,还要对相应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除外。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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