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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路阶段可以找律师嘛,培训机构经营不善倒闭跑路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1 18:47:29

“姚律师,我崽学习的那家培训机构倒闭了,现在找不到人了。我报的课还有36000的学费没开始上啊,怎么办?”

最近已经接到好几个类似的咨询。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小型非品牌机构,无法抵挡最近国家颁布的“双减”政策的冲击,很快就乱了阵脚,用纷纷倒闭来形容并不过分。

其实,不仅是针对K12的培训机构,面向成人的培训机构也有不少“跑路”的情况。

近日,大型成人英语培训机构华尔街英语宣告破产、且此前已欠员工3个月工资;英国人创办的霍兰德教育(留学培训机构)倒闭。令人愤慨的是,霍兰德教育CEO英国人Jake Hall携带学生的课时费数千万,已逃回了英国。长沙有8家英语培训一夜关门,老板连夜跑路......

培训机构的可以一跑了之吗?不用负法律责任吗?

员工的工资奖金、家长预缴的学费,怎么办?

被欠薪的员工、被欠款的房东和供应商,尤其是未获得退费的家长,如何维权

这是今天要和大家探讨的问题。

第一种情况,培训机构关门停业,但有担当,有责任,安排人员给家长退费,或按一定比例退费。这是比较好的情况。

第二种情况,培训机构关门停课,人都找不到了。这种情况,培训机构纯粹就是逃避责任,不顾后果。

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成立合同关系,应向学员提供授课服务,否则就构成违约,学员可以就此起诉培训机构,要求退费,并支付相应的损失。

人都找不到了,起诉还有意义吗?

有意义。从法律上讲,培训机构关门跑路了,不代表就没事了,公司还没有注销,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还有责任。

法院判学员胜诉后,如何执行?培训机构啥都没了啊。法院执行局查封不到什么,况且培训机构属于典型的轻资产机构,没啥固定资产。

还有办法。

现在公司法推行的是注册资本认缴制,很多机构营业执照上写个100万、500万注册资金,其实只是写着而已,并没有实缴。在公司负债的情况下,认缴的股东,有义务向公司补缴当时认缴的出资额。比如,一个股东当时认缴50万,但实际只出资了5万,那么现在他要向公司缴纳45万,用以清偿债务,保证债权人的利益。

第三种情况,培训机构因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如法院受理了,宣告该机构破产,则培训机构进入破产状态。由破产管理人,一般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清算事务所管理一切事务。债权人,包括学员、供应商、房东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如果机构还有剩余财产,则管理人变卖资产,按法定顺序还债:

第一,支付有担保(比如有抵押)的债权,典型情况是用房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第二,支付管理人的报酬,管理人不能白忙,否则没人来处理破产事务;

第三,支付职工债权,比如给教职工发工资、补缴社保;

第四,无担保的普通债权。这里,什么是普通债权?主要就是学员预缴的学费。这一项排在后面。

那么,如果支付了前面的款项,培训机构没钱了,后面的学费退不出来了。还有吗?没有了。公司是有限责任的,以现有的资产为限对债权人负责。

那就只有认倒霉了,经验教训是什么——:

不要向培训机构大额预缴学费,别听那些课程销售顾问吹得满天飞的话术

如果一定要求预缴,那就少缴一点,损失就相对很小。

上面讨论的维权方式是针对培训机构的。

那么,老板/负责人/校长/股东/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责任吗?跑了就OK了吗?

下回分解吧。免得文章篇幅太长,看起来太累,遭人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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