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学生找律师,学生找律师多少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1 01:49:49

学生在校犯错误,家长充当“辩护律师”

学生在校违反纪律不可避免,犯错后老师一定会与家长沟通。家校互通更有利于对孩子的了解和成长,但是个别家长的自尊心较强,孩子出现了错误,不是担心孩子的成长,如何纠正孩子错误,而是去问责老师是真的吗。对于违纪学生的家长,只要老师打电话联系家长,家长一定心理不舒服,有的还激动,这都能理解,因为人人都要面子吗。更可怕的是孩子向家长撒谎,只说老师的批评,不说为什么受到批评。家长往往爱子心切,过分相信自己的孩子是老实的,不会打架的,不会吸烟的等等,处处给孩子找理由,认为老师是无事生非,孩子的话却成了个别家长质问老师的依据。好像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孩子是家长的,他“最了解”。而老师掌握的事实根据家长没看到,认为孩子的话最真实。而他往往忽略了别人的孩子不撒谎,难道自己的孩子不撒谎吗?

昨天我就接触了这样一例。放学后有一部分同学在校内等班车回家,在班车未到校这几分钟的空隙,有4位八年级同学跑到厕所去抽烟,被我和几位领导当场抓住,经过我们的教导,承认了误并保证不再违反。随后与家长联系具体情况。事情好像结束,等到晚上8点多,有一位为首的同学家长给校长打电话却说了以下内容:1.学校领导诱导孩子承认吸烟,我的孩子没有吸烟,我最了解我的孩子。2.你们说我的孩子吸烟,你有照片和录像吗?3.这个事没有完,必须给我一个说法。我听后,我的头都大了,真没有照片,厕所内也没有录像。我们虽然抓了现行,但是不能证明给家长,只好让每个同学把事情的经过写一遍,分别承认并当着家长的面承认了吸烟行为。当时家长无语了,作为老师更无语了。我们教育孩子,与家长沟通孩子的问题,要处处以录音、录像为依据,老师真的很难做到,这种不信任的教育,家校不能统一的教育,到底是学校教育出现了问题?还是家庭教育出现了问题?我真担心这样家庭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将来会发展什么样?

你怎样认为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