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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0 15:21:11

新京报讯(记者 张惠兰)4月28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女童被虐案引发舆论关注。今日(4月29日)中午,佳木斯市田永福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永福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与律所另一名女性律师受建三江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已于今天上午向公安机关递交了介绍信和法律援助公函,正式介入此案。田永福证实,女童生父和网上所称“继母”尚未进行婚姻登记。

据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建三江分局今日(4月29日)中午发布的最新通报,1月10日,于某龙将于某茜从桦川县爷爷家接到创业农场家中共同生活,因于某茜多动、淘气,有时大小便不能自理,曲某某为发泄不满先后多次用拳头殴打、用开水烫、抓住被害人头发向墙上撞等方式伤害于某茜。4月23日6时左右,于某茜将大便拉在随身穿的纸尿裤里,引起曲某某强烈不满,右手拽于某茜的衣领将于某茜的头往卫生间门框及门板上撞击,致使于某茜混身发抖、翻白眼。随后,曲某某给正在上夜班的于某龙打电话,于某龙返回家中后,二人将于某茜送医院就医。

通报称,共同生活期间,于某龙对于某茜管教时,也曾用手、数据线、笤帚殴打于某茜。目前,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已经提前介入案件,犯罪嫌疑人曲某某、于某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建三江分局刑事拘留。

田永福介绍,今天上午,他和律所另一名律师魏本美抵达黑龙江垦区公安局建三江分局打击犯罪中心了解被伤害女童案件办理情况,并向警方和提前介入的检察机关提出意见。“肯定是站在被害女孩权利最大化的角度,按照我们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严格去履行程序,发表意见。”田永福说。但对于具体内容,田永福表示,因为案件还在侦办中,暂时不便透露。

田永福还表示,他了解到,女童生父和继母尚未进行婚姻登记。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上述警方通报中,也将“继母”曲某某称为女童生父于某龙的“同居女友”。田永福表示,未来需要解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有关孩子抚养权现在的归属,他尚不清楚。

新京报此前从孩子生母处获悉,女童今早已转至哈尔滨儿童医院救治。田永福称,受疫情影响,他暂时只能与孩子生母通过电话、微信沟通,“现在还是孩子抢救和治疗比较重要”。

新京报记者 张惠兰

编辑 王婧祎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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