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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刑事案件的找律师会见,安康刑事辩护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0 05:53:44

“您好,我是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您代理的燕某某涉嫌诈骗案今天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让接到这个电话的安徽永恒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连声道谢,他没想到检察机关会第一时间主动告知案件诉讼程序变化情况。近年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获得了广大律师的肯定。

提供“一站式”阳光服务

针对律师普遍关心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平利检察院改变过去由侦监、公诉等部门多头接待律师的情况,在案管大厅设立律师接待室,配备电脑、高速扫描仪、打印复印一体机等专用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律师预约、阅卷等接待工作,律师只需提供律师执业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等证明材料,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可以免费获取一张电子案卷光盘,同时推行“接待热心、办事细心、解释耐心”服务准则,设立律师意见簿,主动征询律师意见建议,让来访律师享受“一站式”阳光服务。2015年以来,共计受理律师阅卷66件次。

拓展“全方位”信息渠道

结合“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建立了大厅电子屏滚动显示、微信推送、电话告知等多元化的信息公开渠道,构建了传统的窗口服务向电话咨询、微信预约延伸的全方位律师接待工作机制。通过大厅电子屏滚动显示案件的状态,让来访律师及案件当事人对案件进程、承办人一目了然,对外地律师,主动采用电话形式告知案件诉讼环节的变更情况。同时,积极推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律师只需注册账号并绑定案件,就可以直接通过手机预约阅卷、查询信息,足不出户掌握案件进展情况。2015年以来,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共公开法律文书20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584条,重要案件信息143条,辩护与代理预约27件次。

尝试“创新性”检律互动

律师是司法工作的参与者,同时也是监督者,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在为律师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的同时,也主动接受律师的监督,搭建检察官和律师互动、畅通的交流平台,积极探索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对于重大、敏感刑事案件,业务部门主动依法听取律师意见。同时邀请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不仅可以借助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协助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也可以加强检察官与律师的交流协作,互补互进。

(通讯员: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 邹珊)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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