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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给犯人找律师,美国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9 04:20:08

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先把“为什么”去掉?先看一下问题本来“是什么”?

看——律师要为坏人辩护!

这个断言对吗?逻辑上是错的,需要辩护的,不一定就是坏人,否则中国乃至全世界就没有那么多的真凶出现或亡者归来的冤假错案了。

但这样反驳,也不全面。从命题的否定上看,又陷入另外一个极端,属于“极端否定”。从“逻辑否定”上进行回答,应该是,律师不一定是为坏人辩护,也可能为平庸的人或好人辩护,但不等于是为坏人辩护。

事实上,能对律师提出这一问题,是在向外界灌输一种错误的观点,是一种“注射式洗脑”。在提问中,“为什么”相比“是什么”和“怎么样”最有力,最有可能触及灵魂,同时也是最危险的沟通和传递信息的方式。

那为什么说上述问题是“注射式洗脑”呢?这里就需要你注意区分,提问者的“为什么”后面跟的是“事实”还是“观点”。如果是“事实”,那咱们就事论事就可以了,也没可什么质疑的。如果后面跟的是错误的不容易被发现的“观点”,就非常可怕。

例如:为什么地球是圆的?大家讨论可以很愉快,即使是刨根问底。如果改为“为什么地球是方的?”你就容易发现错误了,因为这个提问是在扭曲事实,在传递错误观点。

但是,如果提问,为什么胖子相对比较懒?你可能一下子反应不过来,而不会质疑“谁说胖子就比较懒的?”

这时,你的注意力可能就被吸引到这个观点上,去帮提问者找原因,然后自问,对啊,为什么啊?

可见,“为什么+误导观点”这样的句式是非常狡猾的。不会逻辑拆解,没有主见的人,只会用这个句式注射自己,自己给自己洗脑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又去向别人洗脑。而狡猾的人,用这个句式给别人洗脑。

这样分析后,你就能看出“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事实上,是一个“为什么+偏见观点”的句式。因为律师不一定是为坏人辩护,也可能为好人辩护,为平庸的人辩护,但不等于是为坏人辩护。

但凡一个律师回答标题提问时,没有拆解逻辑漏洞,只进行非逻辑的回应,这时侯并不能说服提问者和观众,事实上提问者的偏见已经赢了。

本文认为,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是为其在法律上“人”的属性,法律赋予的权利进行辩护,不是为其道德上的“坏”进行辩护。

现实的讲,虽然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完全无辜的数量不多,但是并非所有有罪的刑事被告人都是坏的,所为人不齿。当然,如果好事者单拎一些即有罪又为世人不齿的被告人,然后质问律师为什么为他辩护时,这就不得不承认这是刑辩律师遇到的最尖锐的两难问题!

其实,但凡有点法律常识的人,对这个问题都不应当先问“为什么”,而应该先问“是什么”“怎么样”。

律师的责任是什么?就是为无罪的当事人辩冤白谤,为有罪的人争取罪当其罚。未经判决不得认定任何被告人有罪,即使犯有滔天罪行的罪犯,也应有享有辩护的权利。谁也不能保证办案机关能100%接近事实真相,谁也无法肯定办案机关100%不会办冤假错案。

了解了是什么和怎么样之后,事实上也就不用问为什么了。

因为,这个为什么的问题,本身就有问题。所有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我相信每一个有职业操守的刑辩律师,都会根据自己的责任心实事求是去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我们生活的世界难免存在着偏见,但你应该保留独立的思考能力,而不是以偏概全,涌入乌合之众。

最后,想用《我们与恶的距离》在知乎的一个精彩评论作为结尾:我们什么都不了解,却可以对一切事情横加指责,这太可怕了。这部剧也算是警醒世人,宽容一点,没事不要乱评论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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