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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阶段找律师,刑事拘留阶段找律师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07:19:51

当一个人的亲戚或朋友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或其它司法机关刑事拘留了,这时,作为家属首先会考虑到是否要请个律师,或者托下熟人或朋友打听一下到底怎么回事,如果请了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能起到什么作用吗?或者说,请律师有用吗?能把我的家人“救出来”吗?这是家属最关心的话题,也是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想说明的,这里我想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表达律师作为辩护人的作用。我们先举三个简单的辩护案例:

第一个例子是贪污案件:黄某某在一机关单位担任会计工作,在工作期间被举报有贪污30多万元的行为,后由检察院侦查被提起了公诉。被告人家属委托了本律师作为黄某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律师先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然后至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复印阅卷,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后在法庭审判中,律师结合该案的证据及案事件的事实,并经得被告人的同意,以无罪辩护提出了辩护意见。首次开庭完毕后,案件进行了补充侦查,第二次开庭后,检察院以不起诉为由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法院作出了准予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裁定。

第二个例子是:贩卖毒品罪案,同案被告人获重判,我方被告人获轻判案例。律师为梁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辩护,公诉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7-10年。接受委托后,律师作了对毒品的数量、参与贩卖毒品的次数等等几个方面的辩护意见。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都被合议庭采纳,并写入判决书,认定犯罪毒品数量比指控的数额降低一半,最后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被告人及其家属均表示满意。

第三个例子:也是贩毒品罪案件,被告人陈某某因被涉嫌贩卖毒品案罪被刑拘,接受委托后律师即会见了被告人,并根据会见被告人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后向检察院提出不予逮捕申请书,最终检察院作了不予逮捕决定书。公安机关以继续侦查为由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

以上只列举三件案件,从上面三个案件可以看出,律师以自己法律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分析后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意见,对案件有相当大的影响。概括起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被告人接受讯问、参与开庭进行辅导。

被告人在接受侦查、检察机关讯问,接受审判过程中,有相当多的问题需要被告人慎重考虑并作出选择。

认罪还是坚决否认?全部认罪还是部分认罪?认此罪与认彼罪有什么区别?哪些问题需要坚持自己的权利,哪些问题需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哪些问题需要重点强调,哪些只需数语带过?用什么样的词语来表述案件中的犯罪行为?以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应对司法机关?怎样灵活机智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在笔录上签字?哪些属于可以无罪的情况?什么情况属于正当防卫?什么叫做紧急避险?什么叫做私力救济•••••••

这些问题对定罪量刑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往往意味着几年的大好光阴在哪里度过。然而,很少有被告人能够全面考虑到这些问题,更少有被告人可以单独处理好这些问题。

这些就是一个专业的辩护律师要帮助被告人完成的工作。

二、发现、获得对被告人有利的书证、视听资料、物证等证据

在公安、检察、法官、辩护律师几个角色中,公安、检察、法官的工作重点是打击犯罪、保护包括被告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合法权利,只有律师的工作重点是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监督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公权力,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比如,在一起涉嫌诈骗罪的案件中,律师根据被告人家属的陈述向法院提出调取被告人于案发当日乘坐飞机的相关凭证,以证明被告人没有参与诈骗的事实;如在一起抢劫罪的案件中,律师根据被告人的陈述,提出了调取被告人在公司上班的打卡时间表,以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的事实,最终法院也采纳了辩护人认为无作案时间的理由。但是,在另外诈骗罪案件中,因作案现场有录像拍摄的,但当律师要求调取时,惊讶的发现,因录像时间太久已自动消掉了,如果他们早一点委托律师参与案件,或许就不会出现这样令人遗憾的情况。

另外,案卷中本来就隐藏了很多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在刚才我们提到的黄某某贪污案件中,正是在案卷里证据中,辩护律师发现了对被告人有利的资料,故才认为对该笔款项的侵害不能构成贪污罪。

三、参与法庭审理,发表质证意见、辩护意见

律师参与法律审理,发表质证意见、辩护意见,是整个辩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一系列前期工作的最终落实,关系到法官对案件的基本判断以及对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基本认识,最终会影响到案件的判决结果。越是好的开庭辩护,对判决结果的影响越大。

开庭辩护不仅仅是在开庭的时候说几句话,而是要在庭前梳理好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据此,提出系统的辩护观点,通过开庭,有理有据的把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意见阐述给法庭。辩护律师要设计、把握开庭的节奏和基调,通过控制辩护律师自身的发言,协调法官、公诉人、被告人的认识和情绪,使得自己的观点尽可能的被接受。辩护工作有章可循,但仅仅循规蹈矩,不能达到最好的辩护效果,我们在开庭时,有时慷慨激昂,剑拔弩张,有时温文尔雅,和风细雨;有时长篇大论,滔滔不绝,有时言简意赅,点到为止,一切变化,都为达到一个目的,尽量说服法官接受辩护律师的观点。开庭,是律师辩护工作最有价值的部分,最能反映辩护律师的水平和能力。

四、指导被告人家属做好配合工作,争取从轻处理

家属的积极配合有利于争取从轻处理,家属应当积极与被害人协商,争取和解,被告人获得赃款的,家属应当积极退赃,对可能判处罚金刑的,事先向法院预交罚金,被害人谅解、退赃、预缴罚金是争取从轻处理,争取判缓期的重要方法。在这个过程中,辩护律师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案件走向作出大致的判断,指导、帮助家属确定和解、退赃、缴纳罚金的数量、方式和时机,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机制。

以上,从几个方面论述了辩护律师的重要性,说了这么多,您还会对辩护律师的价值有疑问吗?如果您刚好有需要正在发愁是否聘请律师为亲属进行辩护再问我?我的回答是: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您应该立马委托律师,越早请越好,让律师以最快的速度会见当事人,为其提供最好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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