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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去哪里还用报备嘛,取保候审出去怎么报备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3 02:26:12

来源: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唐晓宇

“在看守所待了这些天,想着生病的公公和丈夫,心里非常煎熬。现在只要戴着手环,我就能在家里照顾他们,总算定心了!”3月25日,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嫌疑人顾某某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和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惠山开发区派出所民警的指导下,通过微信注册“云羁押”监管平台,佩戴电子手环,并签署《非羁押人员义务告知及接受监管承诺书》,同意接受监管,保证完成取保候审期间各项法律义务。

记者了解到,“云羁押”是惠山区检察院探索构建数字化羁押替代性措施的一项创新之举。打开“云羁押”小程序页面,被监管人员首先通过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后台系统判定该号码属于取保候审人员,符合监管范围,即进行识别,发送验证码并完成注册。被监管人员进入平台后,根据要求上传行程码,相关数据以保密形式实时发送后台,完成“打卡”。若未能按时打卡,后台将自动向检察官、民警和犯罪嫌疑人三方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2021年,惠山区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为26.85%,大部分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庭审前未被羁押。这也符合基层刑事案件轻罪案件居多的特点,如何对他们进行监管是个难题。”惠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陈程刚说。

2021年,惠山区检察院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单位。该院立足基层未被羁押人数连年增长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堵住监管漏洞,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提出开发“云羁押”监管平台的构想,得到多部门积极响应。

2021年9月,惠山区检察院会同区公安、法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逮捕社会危险性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了犯罪嫌疑人经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和公开听证,在自愿并承诺履行监管义务的基础上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并构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等机制,促进审前羁押率进一步降低。

“此前,我们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人盯人的战术,但随之而来的工作量就非常大。”惠山开发区派出所民警邱志远介绍说,一名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律法规必须定时报备行踪,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当地组织的公益劳动、法治宣传等活动。尤为重要的是他们不得离开本市,必须在办案中随传随到,保障后续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基层警力资源缺乏,一般情况下,每位民警要同时监管20余人,监管任务极为繁重。

通过“云羁押”平台,这些原本需要线下完成的工作在“云上”就可完成。据了解,平台设置了外出报备、行程识别、积分管理、谈话教育、检警互动、可视化管理等6大模块,涵盖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履行的报备监管义务,并配套开发了防拆卡扣式电子手环。

此外,后台自动对手环佩戴者的日常表现进行动态积分管理,若发生“越界”或自行拆环情况,平台启动双向报警功能,科学、高效、精准,用数字技术把“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变为现实。目前,平台已录入人员12人,打卡120余人次,未发现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情况。

“通过云羁押数字化监管,节约了司法资源,更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让他们安心在家候审。”惠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凌云说。下一步,该院将在二期开发中融入远程讯问、公开听证等功能,丰富“云羁押”平台应用场景。还将整体构建多部门联动参与的互联网数字化检察业务模式,释放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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