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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打官司交过钱了,欠货款法院起诉能拿到钱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6 10:16:56

现在距离去年商承的集中拒付已经过去快一年了,有人欢喜有人忧,还有的像劫后余生。

这一年对于票据人来讲,真是一个多事之秋,有的老板因为商承的拒付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有的老板想理财结果理了个寂寞,还白了不少的头发。

市场上总有一批人嗅觉非常的灵敏,在第一时间选择票据追索权去进行诉讼,按照他们的话就是我连自己都保证不了还能再考虑其他的吗?没有错,这部分老板是游戏环节中最机智的那一批人,毕竟无利不起早,连自己的利益都保全不了何谈理想道义呢?

还有一批人,后知后觉,看到别人尝到甜头后,也跃跃欲试,毕竟任何办法都想过了,但是还是解决不了问题,那就直接效仿前者吧,有的起诉后调解了,也有的让出票人、背书人等分期承兑,还有一部分票,因为专业知识的问题,环节上的披露,石沉大海哑无音讯。

最难的一批人,也是最糊涂的一批人,无限期地选择躺平,喜欢捕风捉影,听来的也是一些小道消息,寄托于顺其自然,白白错过了最佳追索期。众所周知,拒付日起六个月内是可以追索所有人的,追索的主体多,当然相关联的财务线索、账户也就多,保全追索的几率也就更大。但是如果选择躺平,不主动去行使自己的权益,全凭别人的“良心发现”,那肯定是不现实的。

那么,去追索去起诉,真的有用吗?很多人觉得我身边有这种情况,即便是胜诉了也不简单能拿到承兑的资金,当然了,并不排除这个情况,但是要看几率,也要看诉讼的意义。

诉讼必须是有用的,法院、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并且,我们都听过这么一句话,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诉讼最好的是全额回款并支付利息,最差最差的结果呢也是,确定债务债权关系,让你手上的“欠条”有了法律的效益,否则呢,你手上的商承是什么?

所以商承逾期不管多久都需要追索,再不行也要确定债务债权关系,不管出票人以后破产还是怎样,都会有你的一部分,至于多少,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但是如果你不去管,那么汤底子的料渣都吃不到。

退一万步讲,官司打赢后仅仅只是开始,案件执行才是难中之难,重中之重,执行阶段更需要专业的人全程参与。对败诉方,更需要律师查找、深挖隐藏的财产。找财产!怎么找?先扩大责任主体,把欠债公司的股东个人追加进来,把公司的债务转嫁到股东身上,查公司银行流水,找到公司转移财产,股东侵权公司财产的证据线索。 股东个人的房子、车子、银行存款,股票等,都是可以查找的财产。

找人和财产调查,是解决执行难的重点,执行转破产清算、执行转刑事坐牢、司法拘留抓人、股东个人对公司债务担责,全流程服务,将强制执行进行到底,为企业切实解决执行问题,最大化实现债权, 法院执行不成功怎么办?法院执行不成功,很大程度是没有用尽所有的执行措施,让欠债的人轻易地躲过了法律的制裁。

其实,并不仅仅是有时候,很多时候,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或者拿不全。

那为什么诉讼赢了却拿不到钱呢?

第一就是对方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第二就是自己的财产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转移“藏”起来了,所以,不管如何,自己都要去努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否则,真的啥也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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