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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泰兴交通律师法斗士,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4 21:46:56

中国江苏网4月22日泰州讯(高放、王经略)“你妻子尿毒症需长期透析治疗,主要费用国家已承担。需要自己承担的部分令家庭开支增加了,但从你的家庭成员结构和工作收入来看,人均收入远超贫困户标准,确实已经脱贫。”泰兴市济川司法所所长莫辉生与困难户曹某推心置腹,已经脱贫,并不代表富裕,还会遇到困难,关爱和帮助不断线。

2019年以来,泰兴市司法局济川司法所围绕低收入群体法律需求,以法治扶贫为切入点,聚焦“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深入贫困户家庭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为贫困群众提供及时、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防止涉法致贫、涉法返贫,取得阶段性成效。

法治宣传助力“精准脱贫”。紧紧抓住脱贫攻坚工作中“扶志”和“扶智”两个关键环节,司法所联合工作人员、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干部深入辖区647户建档已脱贫贫困户家中,发放宣传册800余本,点对点宣传法律扶贫便民利民惠民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贫困家庭中发生的赌博、酒后驾车、盗窃、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案说法,防止群众因法治意识淡薄、思想认识错误而踏上“返贫”路。同时提高扶贫干部的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扶贫工作质效。

法律援助助力“精准脱贫”。拓展法律援助网络,发挥43个村居的“法润民生群”的作用,打造“脱贫攻坚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针对贫困户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快援”。通过入户走访对低收入家庭中存在追讨薪资、赡养抚养、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委托公证等法律需求事项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办理法律援助,切实从法律上维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为精准扶贫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为老年人赡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4件。

济川街道陆桥村贫困户刘某是孤寡老人,上世纪80年代,兄弟“过继”一子在其名下构成收养关系,但目前其养子孩子上学、妻子身体有病,生活拮据,并未实际与老人共同生活,未尽到赡养义务。而收养关系的存在,导致刘某不符合五保户的条件,无法落实五保户政策。工作人员走访群众、村干部详细了解了刘某的情况,正在为其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助力“精准脱贫”。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脱贫攻坚行动”,丰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能,进一步发挥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的作用,要求法律顾问提供“坐班值守型”“流动服务型”等多种服务模式,引导帮助低收入人员合理表达诉求,及时参与化解精准脱贫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法律顾问为扶贫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余人次,帮助调解扶贫户家庭矛盾纠纷83件。

法治督查助力“精准脱贫”。精准扶贫是一个动态的实施过程。司法所工作人员,逐一入户,核对贫困户生活水平,身体健康状况,了解扶贫工作是否公开透明依法扶贫,确保各项精准扶贫资金、项目等用在贫困群众身上。已对16户不符合扶贫条件、42户子女减损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提出了督查建议。

“从司法的角度讲,扶贫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精准二字特别重要。”泰兴市司法局局长孔兵表示。离开济川街道时,曹某脸上露出笑容,“你这么讲,我就懂了,有了党的好政策,虽然家里有重病人,但日子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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