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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建筑工程合同律师哪里找,注意:施工合同无效,中间人所得的介绍费法院支持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2 04:04:37

摘要:建设工程中,工程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时,居间合同效力也无效。依据司法实践,当这样的纠纷发生时,最终有可能难以支持居间费。

居间人的主体特殊性要求居间人不得为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或参与建筑活动提供媒介居间服务,如果居间合同促成了无资质的施工人签订了建设工程协议,居间合同应该无效;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因非法介绍工程,规避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的监管。此行为并不受到法律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居间人负有如实报告义务,否则,因居间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报酬。

一般认为,居间人不得为法律禁止交易的事项包括无效合同的签订提供居间服务。居间人的目的是要促进合同成立,并且要让合法有效地成立。如果所促成的合同属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不能视为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建设工程中,工程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时,居间合同效力也无效。(广州房产建设工程领域专家律师陈宏圆手机微信同号:1355616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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