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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1 04:37:28

江苏张家港探索两新党建工作

发挥骨干作用 整合党建资源

王伟健 郑薛飞腾

在近日一档名为《先锋擂台》的节目中,来自江苏张家港市两新组织的党务工作骨干在擂台上唇枪舌剑,他们比干劲、亮招数、找差距,既针锋相对又相互交流,场面煞是热闹……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合伙人”。

这都源于张家港市探索设立的两新党建“合伙人”制度。“所谓两新党建‘合伙人’,借鉴了经济领域的‘合伙人’理念,旨在充分发挥党建能人的作用。”张家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陆德峰介绍,近年来,张家港从深耕两新党建多年、在各自行业和领域发挥较大影响力的党组织书记中选聘党务工作者,统一颁发聘书,建立党建智库。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8位来自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医院、律师协会等组织单位的党务工作者被张家港市委组织部聘任为“合伙人”。

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党办负责人郭本平是首批8位“合伙人”之一,为了更好地整合党建资源,东海粮油党委和友邻企业党组织联合打造“企业+社区+学校”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不少两新组织的党建基础比较薄弱,很多企业都有相似的经历和困惑,‘合伙人’就是发挥引导作用,推动区域党建抱团。”郭本平说。

选拔“合伙人”不能乱点将,得有一套科学的流程。张家港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周颖介绍,先由各基层党(工)委进行考察,按照严格考察、好中择优的原则,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对初选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建成果等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标准的统一颁发聘书、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职责任务,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两新党建“合伙人”有哪些职责?陆德峰表示,收到聘书后,“合伙人”会写一份党建目标责任书,包括“研究一个党建课题、推进一批党建项目、创建一组党建品牌、培育一群党员骨干”等内容,发挥“合伙人”的“聚变效应”。

“把资源整合起来,可以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公益服务。”澳洋医院党总支副书记王伟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创造出以“抱团、结盟、多元发展”为特点的“红领工作法”,推动成立由8家民营医院联合组建的党建联盟“红领Yi家”,将民营医院党建从“单打独斗”转变为“结盟共建”。在“红领Yi家”的组织下,一项为5000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为筛查出的患者免费提供医疗服务的工程正在开展。

张家港市律师协会党总支书记陈尚龙则利用专业优势,牵头组织8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150多名党员律师及骨干深入村、社区和企业,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惠民生”行动,打造“律政先锋”党建品牌;同时,陈尚龙还组织党员律师积极参与“春蕾阳光助学行动”“爱满港城慈善捐”等公益慈善事业。“借助党建‘合伙人’这个平台,我们一方面可以脑洞大开、启发思维,另一方面可以寻求对接,找到匹配的党建项目,让党建服务的触角延伸得更加深入。”陈尚龙深有感触地说。

如何确保“合伙人”尽职尽责?张家港市委两新办、党群部门在2017年初制定了党建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确保责任落实;除此之外,还定期组织“合伙人”集中培训,提升党建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不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例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心得体会、解决实际问题。

与此同时,张家港市委组织部对“合伙人”实行一年一聘制、进行动态考核。采用年度过程性评价和年终结论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随机督查、民主测评、述职答辩等形式,对“合伙人”的党建项目运行情况、党务骨干培育情况等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合伙人”可继续聘用,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业绩不突出的,则不再聘用。

“两新党建‘合伙人’制度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制度运行以来,可以直观地感受到,张家港的两新党建工作更火了,一个个‘合伙人’就是一面面旗帜,引领着两新党建齐头并进。”陆德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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