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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律师查对方是否买房,买房是金三银四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9 15:10:46

在买房时,发展商一般先要和购房者签一份《认购书》,约定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约定应当在认购书签订后几日内到发展商或其指定的律师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购房者还要交一笔钱,但是这笔钱叫什么?这笔钱的用处是什么,很多购房者往往只模棱两可地知道。所以买房前一定要认清买房相关的这“四金”,吃透了行业术语,买房时才不会迷糊。今天小编就来介绍介绍“买房四金”,看看您认识其中的几“金”呢?

定金

购房定金指购房合同当事人的购房一方为保证购房合同的履行,在购房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给付开发商的一定数额的款项。购房定金是保证购房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之一,也是一种约定购房违约责任的形式。定金交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时,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

订金

订金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而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买方通过交付订金而取得房产的优先购买权。订金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都要原数退回。

温馨提示,在交诚意金之前,要注意以下两件事:

1.看清楚合同的条文,特别要注意看,当买卖合同无法签署或者履行的时候,可否要求开发商退还诚意金;

2.查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预售证,如果没有,就不要交诚意金。因为有些开发商楼盘烂尾,迟迟拿不到预售证,房企资金断裂,这时候可能会遇到钱无法退回的尴尬境地。

诚意金

诚意金即意向金,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订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尚还没有相关法律对这一方面做出明确约束。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认购金

“认购金”又称“认筹金”,住房认购金是在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具有购房意愿后向开发商缴纳的预付款。在缴纳“认购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

小编建议:在购房“四金”中,订金、认购金、诚意金可以退,定金非买受人违约可以退,出卖人违约可以退回双倍。购房者需要谨记的是,“定金”在缴纳之后,是不能退还的。而“订金”、“认购金”、“诚意金”在购房者选择放弃购房时,是可以无条件退还给购房者的。但即使是这样,购房者在签订任何条款时都要看清楚,一定要留个心眼,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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