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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可以委托朋友找律师嘛,如何理解“有权亲自辩护和选择律师辩护,并享有法律援助权”?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8 14:08:26

#普法行动#

如何理解“受刑事指控的人有权亲自辩护和选择律师辩护,并享有法律援助权利(第十四条第3项乙、丁目)”?

1.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自我辩护,意味着不许自我归罪;

2.嫌疑人或被告人拥有自由意志,和其选择的律师始终一致;

3.法援是政府义务,不得干预嫌疑人或被告人选择律师;

4.谨防以法援之名,侵犯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权;

5.委托律师有权要求确认法援之有效性与合法性,监所应提供方便;

6.委托律师指控法援违法,应获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支持,确保委托律师优先地位;

7.法援必须经过公开竞争程序,凡援必竞;

8.法援必须经过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委托,废除仅凭法援公函履职;

9.法援应仅限于政府出资,不得直接指派法援律师;

10.应在法援与检察院、法院之间设立隔离带、防火墙,因为如果辩护人由法院、检察院决定,实际已经消灭了辩护,独立辩护不复存在;

11.目前法援大肆侵犯并取代委托律师,律师应拒绝充当法援律师!

12.法援应进一步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杜兆勇律师2021.11.20[/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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