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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区找重大刑事案件律师,霍尊陈露案件司法介入了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7 11:32:39

霍尊陈露敲诈勒索案,有好几个没有想到,原因在于案件事实扑朔迷离,很多情况局外人不得而知。

没有想到,上海市徐汇区警方一直没有发声。

没有想到,网络上没有警方立案决定书或者通知书。

没有想到,网络上没有传唤证或者拘传证。

没有想到,网上没有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通知书。

没有想到,九月十八日立案,十二月二十二日才采取强制措施。

没有想到,网络上没有陈露出入派出所的照片。

没有想到,没有陈露同伙王萌什么事儿。


那么,刑事案件当中期限制度都有什么规定呢?比如传唤期限、据传期限,比如侦查期限、审查起诉期限、一审审理期限、二审审理期限,比如取保候审期限、监视居住期限、拘留期限、逮捕期限等。

那么,刑事案件当中强制措施都有哪一些呢?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具体规定不予展开。

这里说几个比较重要的期限制度。

第一,传唤期限、据传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可见,传唤期限、拘传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在期限届满之前,警方需要搜集足够的材料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并办理完毕刑事立案的审批手续,否则就得放人。对于被传唤人、拘传人而言,一开始即应当向警方索要传唤证、拘传证,以明确开始时间。对于警方而言,传唤、拘传期限一旦届满,犯罪嫌疑很小的,就会放人;犯罪嫌疑比较大,证据材料比较充分的,要么拘留,要么取保候审。

第二,拘留期限。警方拘留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长37天。适宜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不适宜羁押的,在拘留期限内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拘留期限内,警方会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不批捕的,警方应当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我经办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拘留期限最后一天即第37天,检察院不予批捕,警方随即办理了监视居住手续。

延伸阅读:新冠疫情下的送押(送入看守所羁押)。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送押程序发生了很大变化,实践中的具体做法为:先在派出所或者办案中心隔离14天,然后转至过渡看守所再隔离14天,隔离期间需要按规定做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且无新冠病毒检测阴性的,转入看守所羁押。

第三,侦查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故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法律也有特殊规定,五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故侦查期限最长可以达到2+1+2=5个月。

顺便说一下,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侦查期限届满之前,少部分情况下,警方会撤销案件,大部分情况下,警方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没有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侦查期限是多长?没有具体规定。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羁押,自然意味着罪行较轻,侦查期限应当不超过2个月。

我经办的那起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羁押,侦查期限6个月,警方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我没有看到省级检察院的批准文件。

第四,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实践中,大多数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长达1+1+1+1+1=5个月。

我经办的那起故意杀人案件,审查起诉期限18个月,明显超期,但是没有见到批准文件。

第五,审理期限,一审阶段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四类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期限为一个月以内)移送人民法院后,重新计算期限。

二审阶段,审理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四类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我经办的那起故意杀人案件,一审阶段的审理期限为12个月,明显超期,但是没有见到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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