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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要钱不还,明知道对方没钱还,是否还要起诉要钱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6 21:33:09

“明知道对方没钱还,是否还要起诉要钱?”很多客户带着无奈来咨询这个问题,李岩律师在此明确地建议:“要起诉”

客户的顾虑无非就是以下几点‘对方都没钱还了,起诉有用吗?’

‘即使官司赢了,也拿不回来钱?’

‘对方不还钱,我还要给律师费和诉讼费’

‘对方是自己朋友,起诉会不会以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了等等?’

那我们针对上述问题,一一解答


1、‘对方都没钱还了,起诉有用吗?’

——有用。

起诉的作用是什么?

起诉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

客户很疑惑,诉讼时效是什么?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

根据今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即,若借款人在2018年1月1日借款30万,约定2019年1月1日前还款。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拒不还款。若出借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其在2022年1月1日前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那么出借人的请求将过诉讼时效。借款人可以提出不予履行义务的抗辩,法院将不会支持出借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这么严重?那怎么办呢?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上文提到的“起诉”。


2、‘即使官司赢了,也拿不回来钱?’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借款人和客户说,自己没钱还。客户也从朋友处了解,借款人经商失败,名下没车、没房。那事实就真的如此吗?怎么知道借款人有没有说谎,借款人名下真的就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了?但是单靠个人力量是不可能查询到的。

若出借人拿到胜诉判决后,借款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会查询到借款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信息,强制执行出借人名下的财产,以保证出借人的债权能得到清偿。最坏的结果,会将借款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比如不能坐高铁、不能乘飞机、子女考学、就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等等。通过合法的手段来促使借款人主动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我们有很多案例,就是被执行人被以上措施限制后,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


3、‘对方不还钱,我还要给律师费和诉讼费’

——未必。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诉讼成本的认识误区,很多客户一听到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就没办法下定决心走出起诉这一步。实际上,诉讼中的很多成本,都是可以由败诉方来承担的,例如前文提到的诉讼费、保全费。至于律师费,如果在协议中有约定,法院也会支持的。


4、‘对方是自己朋友,起诉会不会以后朋友都做不成了?’

——他当你是朋友为什么不还钱?

几乎所有的借款,都是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即使再信任借款人,该保留好的借条、转账记录、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还是要保留好。现在是法治社会,要懂得运用法律思维去解决矛盾纠纷。


李岩律师建议

回答了上述的一些疑问,相信大家对是否要起诉这个问题也更加了解了。其它的金钱类债务纠纷都适用以上内容,比如货款纠纷、投资纠纷等等。

同时,也提醒大家,借贷有风险,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想还钱的时候,就应尽早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等到对方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微信被拉黑才想起来要去起诉。正如古希腊的一句谚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法律作出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也是在提醒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长期躺在权利的温床上而任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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