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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4 21:46:19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徐巍、周禹佳)“今年以来,调解重疑难案件3起,赔偿患者55.8万元,实现了按期结案率、年终结案率、协议履行率均达到100%……”近日,笔者从霸州市医调委获悉,随着霸州市医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开展,患者在医院采取“医闹”、过激行为的少了,到第三方申请调解的多了;患者因医疗纠纷在信访部门无理缠访、闹访的少了;医方向医调委咨询、通报信息、主动劝导患者寻求依法调处和解问题的多了,发生医疗纠纷后不报或瞒报的少了。霸州市医调工作中采取的“三卷、六薄、八上墙”的规范化管理,与医调工作“二三四一”运行机制以及“分类登记、专人接谈、依法调解、赔偿合理、跟踪回访”的管理体制,实现了“接待受理制度化、依法调解规范化、跟踪督导制约化。

长期以来,医患纠纷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纠纷发生之后,如何有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2016年5月,霸州市委、市政府,以建设市级医调组织为抓手,把调解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作为突破口,搭建了维权平台,突出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构建起“抓维权、搭平台、建机制、解民难”的调解医疗纠纷体系。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诉求医疗纠纷事项286件(次)、423余人次。正式立案受理重疑难医疗纠纷35件,全部被成功调解。医疗纠纷患方要求索赔额1000万元,调成协议赔偿额361.8万元。

几年以来,霸州市医调委推行了“二三四一”模式。“二”是指无论是受理范围内的,还是范围意外的医疗纠纷,分别建立台账;对已受理的医患纠纷案件,实行“一条龙”式办理;对不属于医调委受理范围的医患纠纷,向医患双方书面下发《不予以受理告知书》,告知可通过司法或其它途径解决。“三”即:接到医患双方申请后,一研判看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二对受理的医患纠纷案件,吸纳有关医学专家、律师严格对医患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评判;三根据医疗机构方过错程度、证据事实赔偿的数额听取双方的意见和主张分别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四”是指三个协调、一个调度。即:接待、调解两室对接待受理、确定调解的医疗纠纷分别召开协调会;医调委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协调会;重大医疗纠纷的调度会。“一”是一个督查问责体系。医调委就医疗纠纷案件从接待受理到调解事中、事后办理过程中对下属各科室调解人员进行督导、督办和倒查,实行每周一督导、每月一通报,严格责任倒查制度。

在创出“三四三”霸州医调维稳新模式后,霸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还被推荐为“河北省优秀调解先进集体”。“三四三”霸州医调维稳新模式,即坚持“三高”,抓实软硬件建设;助推医调念好“四字歌”; 锁定“三个举措”。在创新医调维稳工作模式过程中,霸州市投资30万元,用于市中心和医调委基础设施建设,并统一了各类标识、上墙规章和文书档案,实现了霸州医调组织软、硬件建设“三高”:接待场所标准高、办公配置标准高、调解员队伍规格高。助推医调念好“四字歌”。首先,在医疗纠纷排查梳理“细”,定期召开市医疗纠纷排查联席会议,采取“四对接、一通气”工作法:即与霸州市信访部门对接通气,与卫生计生部门对接通气,与各公立医疗机构对接沟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医调委成员单位、医疗机构的对接。其次,接待调解“早”“快”“稳”——对接待群众投诉、咨询医疗纠纷的来访问题,市医调委在工作中力求达到“三早”,即:早接待、早介入、早调解;对待重疑难医疗纠纷问题上突出一个“快”字,跨年度医疗纠纷问题的调处上突出一个“稳” 字。霸州市医调委在调处医疗纠纷案件工作中,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坚持了“三个一”工作思路,即制定一个详细调解方案、成立一个专案调解组,组成一个从两个专家库遴选的医学专家、律师参与调解的团队开展工作。二是精准评判、热心办理,对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就医疗纠纷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及伤残等级进行评判、定性,在接待、答复、受理和办理申请等关键环节中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三是依法调解、情理兼顾,采取法律援助、医学技术介入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保证了调解依规合法,在保证合法的前提下体现公平、公正,在情与理上照顾到患方的最大权益,使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在创新实践“三四三”霸州医调维稳新模式过程中,为探索长效机制,他们创造性实行了“三卷、六簿、八上墙”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使医调委实现了“接待受理制度化、依法调解规范化、跟踪督导制约化。为保证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依法依法、依规、痕迹化运行管理,霸州市下大力编程序,将医调工作38项文档聚集收纳,形成了完整的电子档案,使市医调委的工作实现了痕迹化管理,保证了患者诉求医疗纠纷事项在接待、咨询、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为提高医调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调解能力,针对医疗机构中存在的,对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方面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知识缺乏;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了解不够,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与医调委业务对接存在缺陷等实际问题,霸州市医调委每年根据年初下发的《年度学习培训方案》的要求,积极协调天禹律师事务所、廊坊市第四医院、医调委聘请辅导教师,认真组织辅导教材,下苦功备课。先后5次举办霸州全市“医疗调解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市乡两级调解员、医疗机构医政、医患办、安委会工作人员等共计46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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