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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4 17:58:11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盐城2月20日电(通讯员汉年 王玉)近日,江苏省建湖县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攻坚战中,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体现检察担当,对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案的被告人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20年2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唐某甲(男,55岁)酒后至建湖县上冈镇草堰口卫生院探视住院的父亲。因值班医生周某某提醒其戴口罩,并制止其在正在输氧的病房内抽烟,唐某甲遂殴打周某某,医生王某某以及群众姚某某、唐某乙上前劝阻后,唐某甲又对该三人进行殴打,扰乱了正常诊疗秩序。经公安机关鉴定,周某某、王某某、姚某某3人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被害人唐某乙因与被告人唐某甲是朋友放弃做伤情鉴定。归案后,被告人唐某甲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2月10日,该院采用直接阅卷的方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被害人身份情况、伤势情况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侦查取证意见,督促公安机关加快侦查节奏。

2月12日,建湖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唐某甲,该院承办检察官做好防护措施到看守所内提审被告人,并利用远程汇报、邮件报备等方式开展审查工作,在受理当日即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2月13日,建湖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该案,该院通过值班律师视频见证的方式向唐某甲释法说理,促使唐某甲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具结书,通过电话听取的方式听取被害人意见,保障了唐某甲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同日,该院对被告人唐某甲以寻衅滋事罪适用简易程序提起公诉,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月18日,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该院与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沟通,搭建“四地连线”的远程庭审系统,依托视频系统实行“无接触”开庭审理本案,建湖县人民法院采纳该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唐某甲有期徒刑一年。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医护人员是这场战“疫”中的“逆行者”,他们不顾自身安危,直面疫情风险,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是检察人在这场战“疫”中的职责和使命,我们要做实做细各项检察工作,做到战“疫”与履职“两手抓”、防控和工作“两不误”,让暴力伤医事件零容忍在全社会形成更广泛的共识,守护法治与文明的底线,作时代的“坚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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