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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讲什么,民法典开讲婚姻家庭编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老爷子 婚姻常识 时间:2022-08-16 15:33:16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讲什么,以下6个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讲什么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总则是怎样规定的
  • 婚姻介绍所可靠吗?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撰的理念是什么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 民法典司法解释婚姻家庭编?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总则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总则规定如下: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撰的理念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理念是:从强调形式平等到关注实质平等,再到关照弱势群体利益,保持着对正确婚恋家庭观念的引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法律分析: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民法典司法解释婚姻家庭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是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最新的家事审判规则。_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司法解释。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等6个司法解释,在废止后按照婚姻家庭编的体例进行体系化整合,并经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民政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以及各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____法释〔2020〕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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