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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学到了什么,婚姻中的离婚自由指的是双方基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27 19:39:07

央广网北京1月2日消息(记者李兆娣)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号发布的一篇文章登上热搜,题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文章一经发出立即引发热议,目前该文章已被删除。

那么,到底可不可以仅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可以仅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吗?

专家:可以,离婚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夏吟兰长期研究婚姻家事法律,她告诉记者,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律的一项基本精神和原则,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是夫妻任何一方的一项基本权利。

“夫妻任何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都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法院都应当受理,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夏吟兰解释,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可以是一方出轨、性格不合等等。

可以仅以“出轨”为由判决离婚吗?

专家:若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

“保障离婚自由并非对离婚没有限制。”广东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告诉记者,我国司法精神体现的是既“保障离婚自由”,又“防止轻率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出轨行为确实导致了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一起生活,那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相反,游植龙进一步指出,如果有出轨情形,但是夫妻尚有感情,还有和好可能的,离婚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核心标准。”游植龙说。

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专家:综合分析,谨慎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

记者注意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列举了一些法院据以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但是,法律明确列举的情形,并非判决当事人诉讼离婚的必备条件、法定情形。”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晓林特别申明,除却法律明文提到的情形,其他因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亦应判决准予离婚。另外,即使存在法律提到的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未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经过调解有望和好的,人民法院则可不判处解除婚姻关系。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谨慎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不能仅以‘出轨’二字就草率定义。”杨晓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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