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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什么法律途径)离婚有哪些法律途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菠萝番 婚姻常识 时间:2022-09-10 14:18:54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离婚有什么法律途径,以下6个关于离婚有什么法律途径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 怎样通过法律途径离婚
  • 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办理离婚
  • 离婚法律途径有哪些呐
  • 离婚途径有哪些
  • 法律规定离婚方式有几种
  • 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 怎样通过法律途径离婚

    夫妻通过法律途径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诉讼离婚为例,夫妻一方要和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办理离婚

    法律分析:法定离婚分为两种情况:1、自愿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到夫妻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向法院提起诉离婚诉讼。协商不成,一方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离婚法律途径有哪些呐

    法律分析:一、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合意签订离婚协议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即可解除夫妻关系的离婚方式。二、起诉离婚,指对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的离婚请求,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决定是否准许离婚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父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有什么法律途径)离婚有哪些法律途径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途径有哪些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离婚证。(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夫或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规定离婚方式有几种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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