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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婚姻家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类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嘿小二 婚姻常识 时间:2022-08-28 23:34:14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婚姻家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以下6个关于婚姻家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 婚姻家庭法律风险知多少
  • 婚姻家庭纠纷包括什么,这些纠纷这么解决
  • 婚姻家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 婚姻纠纷有哪些
  • 婚姻风险有哪些?应该注意什么?
  • 协议离婚要什么条件,协议离婚有什么法律风险
  • 婚姻家庭法律风险知多少

    《婚姻法》明确规定:“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婚后所得约定由双方签名,并注明签订时间,一式两份。各执一份,若双方当事人愿意,还可以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婚后所得约定协议公证。5、关于约定的优先力婚姻法第19条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这条表明夫妻对财产的特别约定是具有优先力的。6、关于约定的约束力(1)对当事人的约束。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对第三人的约束。当第三人知道其内容时,对第三人有约束力。双方的财产如约定双方共同所有,则将来双方百年之后双方子女均有继承权。如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则双方子女只能各自子女继承各自财产,无权继承对方的财产。双方子女知道约定内容时,对双方子女也有约束力。(四)婚姻财产登记婚姻财产登记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是十分普遍的法律行为,要想在真正意义上维护婚姻家庭的完整,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婚姻财产登记无疑是最科学、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婚姻财产登记的作用:1、有利于爱情的持续。2、更有利于保证爱情的纯洁。3、有利于保护夫妻之间的合法财产,正确处理对外债务。4、有利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婚姻财产登记可以让企业家夫妻双方做到心中有数,在发生财产纠纷时法院也能有所依据,尽快作出相应的公正的判决和裁定,广大企业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采用。(五)理清企业与家庭、个人与企业的财产关系很多企业的一大弊端就是家庭与企业的界限不是很清晰,很多企业中企业财产和家庭财产实际上是等同的。一旦某一个家庭出现危机,其结果往往是殃及企业,有时还会导致企业的破产。家族企业:界定个人财产与其他家族成员财产的份额,显得至关重要。公司制企业:由于绝大部分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相关制度不健全,将企业家财产和公司财产混为一谈的现象十分普遍,更应当将属于企业股东的企业家的财产和企业财产分开。(六)增强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1、男企业家们,对家中经济情况(存款数额、存款银行、帐号、密码)都应心里有个底;2、购置高档物品后可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3、对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寻找证人等方法均可防范财产转移;4、少让或不让对方过多的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不为逃避税收等有意将自己或公司的财产转移至对方名下,不给对方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机会。

    婚姻家庭纠纷包括什么,这些纠纷这么解决

    财产纠纷、离婚纠纷、子女抚养纠纷、1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亲戚朋友居间调解纠纷;2由当地村委或司法所组织方当事人进行调解;3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法律分析家庭纠纷一般由各家庭成员协商解决,也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家庭纠纷,注重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婚姻关系不是单纯的财产关系或契约关系,财产纠纷是婚姻家庭纠纷的主要部分,基本百分之80的婚姻家庭诉讼都是因为财产纠纷而起。这种纠纷都比较好解决,一般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双方在法庭上协商,都能达成一致,就算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然后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子女抚养权的纠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都想要孩子,一种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这种纠纷也比较容易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一般存在这种纠纷的家庭中,大部分都有一方比较偏执,不是很好的沟通,不同意离婚一方的主要想法就是为了通过这种方式,让对方妥协,从而达到某种目的;或者没有目的,干脆就是以两败俱伤的方式,让双方都不好过。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建设文明婚姻家庭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家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1.矛盾缓和婚姻家庭纠纷多由琐事日积月累引起的,一旦爆发容易使矛盾极度对立,要马上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并非易事。因此,首先要做好缓和双方矛盾的工作,确保矛盾不进一步恶化,以免造成难于挽回的后果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2.情绪疏导婚姻家庭纠纷,往往与感情上的纠纷有关。要解决双方的矛盾,首先要在情绪疏导上做工作,帮助双方回想感情好的时光,逐步发现对方的优点,理性包容对方的缺点,使当事人逐步回到对对方的现实看法中。情绪上的不理性因素逐步消除后,调解处理纠纷的工作难度就会逐步降低。3.借助外力父母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纠葛,往往因双方之间情感互动出现问题才会产生矛盾。因此,单纯依赖夫妻双方往往难以将矛盾及时化解。这时要借助双方共同的熟人,如与双方关系密切的朋友、有较高威望的长辈、单位领导等参与调解。通过家族的威望或组织的力量来教育存在一定过错的一方,形成双方当事人关系新的均衡,调解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婚姻风险有哪些?应该注意什么?

    01.婚姻的现状当恋爱变成婚姻后,除了彼此喜欢,感情带来的更多的是责任,尤其是有小孩之后。有责任,就会有牺牲。只不过这个牺牲可能是双方为家庭共同牺牲,也有可能是单方面的为家庭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由于传统中国社会长期刻板的“男主外女主内”观念,即便到了现在,大部人的观念还是停留在要求女性为家庭牺牲更多,尤其是在抚养小孩,做家务这些问题时。大多数女性在婚姻中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做出更大的牺牲。她们中的很多人,为了照顾小孩或者双方的父母,或主动或被动的成为了家庭主妇。02.有哪些风险成为家庭主妇,就意味着完全的从职场脱离。比起围绕孩子、丈夫做家务的单调日常生活更可怕的是,成为家庭主妇就意味着自己放弃自己的事业。放弃自己的事业,直接就会导致自己丧失收入来源,自己和家庭日常开销都要靠丈夫。一个家庭的经济风险其实都是来自于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小到感冒、摔倒,大到罹患重疾、身故等等,这些都是风险。如果丈夫收入水平不高,稍微有点意外,例如小孩或父母生病,都会造成家庭经济紧张。如果问题严重一点,例如自己父母罹患重疾,需要砸锅卖铁救治,这会造成家庭经济严重负担,很多生活中原本很多只要钱就可以解决的小事,都会被无限放大,然后累积成造成感情裂痕。感情需要经营,婚姻更需要经营,未雨绸缪做好风险防范才是正道。03.从规避风险的角度来看,首先建议女性不要放弃工作去做全职主妇。当然,这只是建议,不同家庭有自己不同的情况,需结合自身情况去做选择。如果做了全职主妇,这就意味着家庭收入来源少了一份,除非丈夫收入较高,不然此时家庭经济压力会比双薪家庭要大,更容易因意外导致巨大经济压力。或许有人会说,普通家庭房贷才是最大经济压力来源。其实不然,银行贷款是会严格把控风险的,会衡量贷款者的偿还能力,如果觉得能力不足,则会拒批贷款,如果能够获批则意味着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一个家庭最大的经济风险其实是来自于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如果要规避这些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配置保险将它们转移给保险公司。既然是转移风险,那首先要转移极端风险——即一旦发生就会对自己和家庭造成重大损失的风险。常见的感冒这种小疾病,一次治疗最多花费一两千块,即便对家庭会造成经济压力,也影响不大,况且还有社保可以报销部分费用。

    协议离婚要什么条件,协议离婚有什么法律风险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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