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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传票要找律师吗,公司出了事,挂名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小包拯带你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3 03:07:12

老李是一家公司的司机,负责给公司的张总开车。有一天张总突然跟老李说,让老李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有小学学历的老李哪里懂得法定代表人是什么,连忙拒绝。张总告诉老李,只是让你在公司挂个名,你还是开你的车,公司每个月再多给你一千块钱。老李一听说只是挂个名,每个月还多给一千块钱,就连忙答应了,把身份证给了张总。但是好景不长,仅仅过了半年,老李就接二连三收到了一堆的法院传票。老李找律师一问,原来问题是出在自己半年前同意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件事上。

公司是一个法人,公司作为一个组织就需要有人对外代表公司,这个对外代表公司的人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其身份与他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都由公司承担责任。同样地,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对公司的各项事务负责。而对于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来说,对于公司是否出事,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在民事责任方面,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要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当公司对外负有债务时,应当先由公司的资产予以偿还,当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时,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则也要分情况讨论。在公司是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既不存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又不存在过度操控的情形,那么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就无须承担责任。但根据商事外观主义,只要是本应当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的情形,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就要承担责任,只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以后可以进行追偿。例如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法定代表人就需要承担责任。

其次,在刑事责任方面,在我国的公司是可以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而且对公司的处罚是双罚制的,即处罚公司,一般是罚金,也处罚个人,一般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刑法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处罚的是法定代表人,所以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若能够举证自己并没有参与公司所涉及的犯罪,公司的犯罪与其无关,那么该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就不承担刑事责任。

小包拯提醒大家注意,如果有人说让你去当法定代表人,千万不能像老李一样贪图小便宜贸然同意,否则你不知道别人开的这家公司从事什么业务,你可能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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