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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律师我属于委托人吗,律师不能沦为委托人的工具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0 23:03:05

我们律师界是否进行探讨过律师在代理案件中的地位?有的观点是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具有独立的地位?有的人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辩护律师没有独立地位与被告人的辩护地位相同。律师在刑事辩护业务的独立地位属于主流观点。一般的观点是律师再

在代理民事案件中,没有独立的地位,从属于委托人。我基本赞同律师再代理民事案件律师的从属地位;但是律师不能沦为委托人的工具。分述如下:

一、律师沦为民事案件委托人工具的含义。

就是律师在代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完全听命于委托人。

委托人可能有这样的心里。我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我也花钱了,律师就得完全听命于我。我让你怎样就得怎样。

律师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心里?收了人家的钱,就得听命于委托人。律师业务竞争激烈,好不容易接到一个案件,应当好好把委托人伺候好,哪怕违纪也可以?

二、律师不能是委托人工具的理由。

律师是依据《律师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海事特别程序法》《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执业的。还有司法部、律师协会相关规范执业的。具有规范性、依法性的。

不是委托人让你干什么,你就能干什么的。所以律师在代理案件中就不能成为委托人的工具。

你比方讲,在刑事辩护业务中,委托人对你讲这个案件不管采用什么方式,让你给我辩护成无罪。

这就是非常明显的要求律师做他的工具来使用。

有的民事案件,委托人对律师讲:你走走关系,这个案件一定要赢。这就是明显委托人要把律师当成工具来使用。

三、律师自己要有一颗清醒的头脑,不能把自己当成委托人的工具来使用。

委托人想把律师当成工具来使用的心里,我们做律师的是可以理解。但是律师千万不能迎合这种心理。否则会后患无穷的。千万不能因为自己的案件少,而丧失原则。律师执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符合执业规范。如果你甘愿作为委托人的工具来使用,那么用过之后,他会毫不客气抛弃你!倒霉的是你自己。

律师要依法、以执业规范、依据委托代理合同的规定好好为委托人服务就可以了。超出该范围的事,一概不做。律师千万不能义气从事。

我们律师在日常言行中也要尊重自己,对有些人对于律师的误解及时予以更正。比方有人说“律师是钻法律孔子的”言论,你就要当场予以驳斥。“律师就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义正辞严讲出来。

以上就是我关于防止律师沦为委托人工具的思考。欢迎律师通航参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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